運用法律武器 成功追回欠費

 新聞資訊     |      2010-06-25 00:00:00
某制衣公司在得知將被拆遷后,自2008年下半年起,便以各種理由拒絕繳納水費。令人氣憤的是,該公司在幾天之內人去樓空,令所欠的16000多元的水費無法追回。這是一樁典型的惡性故意欠費事例。2010年初,我們意外獲知該制衣公司的老板在同一開發區內重新組建了公司,于是,我們迅速起訴該公司,經過仲裁,宿遷市仲裁委員會支持了我們的申請事項。
    在規定繳費的時間內,該公司仍然逃避繳費。于是,我們在最后繳費期限生效后的當天,向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為了盡快執行到位,我們積極尋找關于該公司拆遷款去向及原股東情況的線索,將信息通報給執行法官。后經過我們與執行法官的共同努力,該單位近2萬元欠款和違約金終于在近日被成功執行。
    此舉有效地維護了公司合法權益,同時也為公司樹立了“合法經營、規范經營”的良好形象。(稽查部 張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