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三部門聯合出臺通知 加快城市水價改革

 新聞資訊     |      2014-11-25 15:11:35

根據湖南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水利廳近日出臺的《關于加快城市供水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湖南省將加大國家水價戰略執行力度,加快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加快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第一階梯水量每人每月3.6立方米

加快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按照國家對湖南省確定的指標(第一階梯水量每人每月3.6立方米、第二階梯水量每人每月5.5立方米),核定階梯用水量。全省4口之內的家庭,每戶每月第一階梯水量一律不得突破15立方米,第二階梯水量不得突破25立方米,防止階梯水價制度低效運行。

年底全面實行工商用水同價

此前,城市供水價格分為5類,即: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特種用水。此次,《通知》將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簡化為3類,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并要求年底之前各市(州)、縣(市、區)實現工商用水同價政策。

對學校、醫療機構、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等公益單位的生活用水,一律不分公立、非公立,隨著水價改革納入居民生活用水范圍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城市終端水價或將上調

將完善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征收隨水價聯動機制,提高水價行政決策效率。根據《通知》,今后,城市供水企業除因企業人工、制水成本、管網更新改造等企業內部因素影響水價提高需要按有關規定召開聽證會外,凡因國家政策調整影響終端水價的,應允許供水企業一律按政策規定相應調整終端水價。

限期落實城市供水企業水資源費的足額征收。2013101日起,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已由按城市供水企業售水量0.02/立方米調整為0.08/立方米。《通知》要求各地盡快啟動城市供水價格調整程序,按規定標準上交水資源費。不論是否啟動水價調整程序,水資源費征收一律從201511日起,按取水量和新標準執行到位。城市供水企業可同時從201511日起按每立方米不超過0.125元相應上調終端水價。

新聞來源: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