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每年由商務局、工商局、財政局、地稅、國稅、統計、外匯管理局等七大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年審.具體審查企業資金情況,有無虛假出資,生產經營情況和是否有“三無”企業等。
我市也按照相關規定對全市2010年12月31日前登記設立的所有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港、澳、臺商企業)進行聯合年檢,年檢不合格的企業,將限期整改。
宿遷公司始終貫徹“以誠信為本”的企業宗旨,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的各項規定。在此次迎審過程中,公司財務部牽頭準備各部門需求的年審資料,在公司相關領導及其他部門緊密的配合下順利的通過了2012年度的聯合年審,這意味著宿遷公司在財務管理上又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財務部 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