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對投標保證金沒有什么明晰的概念,剛接觸的時候還會覺得收錢、退錢,操作起來挺麻煩的。經過內蒙古托克托縣污水項目工作、學習半年,對投標保證金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最主要是讓投標人的投標行為更加謹慎,有一定的制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側面考察投標人的綜合實力……
當然,我們不能懷疑所有的供應商或我們個人,離開“投標保證金”的約束就不能把工作干好,但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投標保證金”的約束下,都可以做得更好!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們除了應該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外,也應該經常自己念念“緊箍咒”,給自己也設定一個亦虛亦實的“投標保證金”,經常對照一下自己的工作有沒有達到要求,有沒有偏離了方向。就好像我們日常工作中的簽字一樣:要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上一級負責,對公司負責。
當然,我們不應局限于“投標保證金”的約束中停滯,而應在發展中超越,我們除了規規矩矩、踏踏實實按章做事、做人以外,最主要不能像網上現在盛傳的“救命藥”沒了良心變成了“催命藥”那樣……
良知很重要!(采購部 任高升供稿)